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4020)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永安房预城区字第201401732号、永安房预城区字第201401733号; 永安房预城区字第201310504号、永安房预城区字第201310505号; 永安房预城区字第201402715号; 永安房预城区字第201402881号; 永安房预城区字第201402717号 |
朱光兴、李春霞、涂菁、周小云、黄孝志、林中杰、陈晓珊 |
预告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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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湖滨路888号蓝湾园住宅小区6幢1单元602室 永安市湖滨路888号蓝湾园住宅小区6幢1单元1401室 永安市湖滨路888号蓝湾园住宅小区3幢2单元1102室 永安市湖滨路888号蓝湾园住宅小区3幢2单元1902室 永安市湖滨路888号蓝湾园住宅小区3幢1单元9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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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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