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文体和旅游局关于第三批永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健全和完善永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永安市文体和旅游局组织开展第三批永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10月21日,永安市文旅局组织专家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和评审标准,对各乡(镇)推荐的项目进行了评审,经过专家组的评选以及监审组的确认,共有3个项目符合第三批永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标准。
现将第三批永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22日起到2021年10月29日止。相关投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来函、来电等方式,向永安市文旅局提出。以单位名义来函的请回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实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并及时反馈。永安市文旅局负责保护投诉者的信息安全和秘密。
异议受理单位:永安市文体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3800325
电子邮箱:yawtjysk@126.com
永安市文体和旅游局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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