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永安市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3-09-27 08:57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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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永安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2月12日至2023年1月13日,市委巡察二组对永安团市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5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和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巡察反馈会后,我委立即召开第一次巡察整改专题推进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明确巡察整改问题清单以及责任分工,细化整改措施,并成立由团市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和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落细落实整改任务。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对于巡察反馈意见全面认领、照单全收,制定下发永安团市委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巡察指出的3个方面15个问题,各班子成员自觉主动认领。团市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职尽责,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推进会6次,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巡察整改有关事宜,全力以赴推进各项整改事项改彻底、改到位、改出成效。 

  (三)全力巩固整改成效。严格对照整改方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推进问题整改到位,对于立行立改的整改事项,逐项销号,对于无法立行立改的整改任务,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倒逼进度,确保巡察指出的问题一个不落、如期完成。与此同时,进一步修订《共青团永安市委制度汇编》,完善议事规则、支部建设、差旅经费、干部管理等各类制度38份,力争通过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从源头上提供制度保障,堵塞漏洞,杜绝类似性、重复性问题以及其他问题的发生,让共青团组织真正成为广大青少年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贴心人。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和省委、三明市委及我市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发挥青年思想引领作用不够充分的问题。一是学习贯彻党团思想政治理论不够深入。如,党的二十大召开以来,未按要求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交流研讨,班子成员未到联系的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以及团属社会组织开展宣传宣讲活动。又如,2022年五四青年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对广大青年提出的明确要求和殷切期望内容,未组织各级基层团组织传达学习。二是“青年大学习”活动不扎实,组织动员成效差、覆盖面不广。如,自2018年“青年大学习”APP上线以来,永安市团员青年参学率均在30%左右,排名长期位于三明各县(市、区)倒数第三、第四位。三是新媒体矩阵作用发挥不明显,公众号平台使用率低,专题化、矩阵型宣传少,影响力弱。如,微博平台2020年9月27日转发过热点文章,直至2021年5月10日才更新。又如,2021年10月,为宣传深耕乡村青年“新农人”,微信平台开设了“我和我的家乡”专题报道,2022年4月以后该专题未再更新。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结合班子会、支委会、党员大会等,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团十九大精神,及时召开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由永安团市委牵头召开团十九大精神宣讲会3场,组织班子成员到联系团组织开展宣讲活动5场。二是深入开展“青年大学习”。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青年大学习”参学情况纳入基层团(工)委年度考核范围,根据各级团组织年度平均参学率排名情况综合评分,满分10分;建立通报制度,目前已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方式通报学习情况11期,以发函的形式向所在党组织通报学习情况6期,今年以来,“青年大学习”排名长期位居三明各县(市、区)前三名,其中2期参学率位居全三明第一名。三是用好团属新媒体账号。认真制作主题鲜明、喜闻乐见、图文并茂的微信推文,开设“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进行时”“三下乡”“团代表风采”等微信公众号专栏,大力宣传团十九大代表俞月慧等优秀青年及青年集体典型事迹,引领带动青少年向上向善发展。截至目前,微信公众号共有粉丝数20569名,今年来发布推文169篇,其中原创推文66篇,总阅读量达227468。视频号今年来共发布原创短视频5条,其中一条被学习强国、福建共青团视频号转发。 

  2.关于履行服务青年职责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青少年宫主阵地作用弱化淡化。2019年3月前以出租场馆为主营业务,场馆不允许出租回收后至今基本闲置,少年宫职能未得以充分发挥。二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有欠缺。对重点青少年特殊群体底数不清,基础资料的掌握不全,仅依靠公安、民政、司法等单位提供底数,未深入组织开展排查摸底工作。三是推动青年创业有短板,扶持举措不多。如,2021年联合青年企业家协会、建行成立“创业者港湾”平台,作用未充分发挥,仅向微小企业、初创企业宣传金融知识,未提供学习交流、创业帮扶等服务。四是关心关爱农村青少年力度不大。团属社会资源向农村延伸不够,覆盖面不广。2021年以来,仅到青水、槐南等4个乡镇开展禁毒宣传、助学物资发放等活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青少年宫运营管理。通过永安大小事、团市委微信平台发布招生讯息和入校入户发放宣传单等措施,扩大招生宣传覆盖面。采取竞争谈判招投标方式,突破合作办学瓶颈,引入优秀社会资源,提升培训质量和水平,吸引更多学生报名参训,提高办学规模,降低场所闲置率。二是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成长护航专项行动。动员全市中学团组织和小学少先队组织全面摸底重点青少年群体信息,已摸底建立动态台账,实行“半月一回访一反馈”,及时了解掌握助学对象的生活、学习及心理等情况,已对接帮扶青少年91人。三是加大青年创业帮扶力度。做好项目帮扶,推荐高新技术、林竹产业、乡村振兴和文创传媒等4个青年创业项目参加永安市创业创新项目大赛,通过现场走访、导师辅导、路演演练等方式帮助项目提升,其中三个项目分别获得第2、3名(一等奖),第11名(三等奖)的好成绩,两个一等奖项目推荐至三明参赛;做好对接帮扶,邀请14名青创导师、青年企业家协会优质会员,与17名初创青年通过常态化对接、导师化辅导、项目化合作,进行一对一挂钩帮扶。四是扩大帮扶覆盖面。依托成长护航专项行动摸清重点青少年台账,组织乡镇团委及乡镇中学团委,小学少工委开展相应关心关爱活动,完善对农村困境青少年的帮扶措施;积极整合社会资源,今年以来,开展助学活动4场,累计发放助学金5.79万元,资助困境青少年130名。会同团属青少年社工中心到乡镇开展关爱活动,今年来组织社工、青年志愿者、返乡大学生到贡川镇、洪田镇、大湖镇、上坪乡、西洋镇、曹远镇等11个乡镇开展困境青少年入户排查工作,将工作触手向乡镇延伸。 

  3.关于动员青年建功新时代不够有效的问题。一是实施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不到位。如,2020年4月,永安市委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团市委三项工作任务,团市委未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也未开展相关的工作。二是人才工作存在短板。“扬帆计划”引才返乡举措不多、效果不明显,仅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的方式对外宣传,2022年度“双一流”高校学子报名数在三明市排名靠后。三是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不到位。2020年牵头建立的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运行不畅,2021年以套会形式召开且参会单位不足一半,2022年度未召开。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建立督办机制。建立收文督办机制,由办公室对收文的完成时间节点进行登记,每日对临近办结期限但还未办结的事项进行提醒督促,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建立日常督办机制,实施挂图作战,每月制定月作战安排,分部门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月底对月作战安排进行回头看,填写落实情况,由主要领导进行督促。二是助力乡村振兴。整合全市红色资源、生态资源、文旅资源,编制《旅读燕城——永安市青少年研学实践指南》,推出14条研学路线。围绕青年“新农人”发展特点,吸纳优秀青年企业家、科技工作者、专家等14人,组建青年创业导师团,形成“一对一”创业帮扶17对,帮助策划完善农村创业项目。深化大学生暑期“三下乡”活动,面向高校招募团队24支246人,在“永安共青团”微信公众号开辟“青春筑梦三下乡”专辑,发布“三下乡”活动推文9篇。三是拓宽引才渠道。以“扬帆计划”为载体引才,扩大宣传面,依托各高中已毕业团支部书记工作群、各高校“三下乡”社会实践队开展线上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截至8月1日,团市委通过“扬帆计划”持续回引大学生实习实训,已征集岗位数1054个、完成率162.15%,收取简历数542份,上岗实习学生数412人、完成率124.85%,其中,“双一流”高校学生上岗人数92人、完成率102%;以“浦永合作”为契机引才,和浦东团区委合作实施“青年种子计划”,面向浦东新区优秀大学生征集暑期实习岗位14个、45人,同时,浦东新区专门面向在沪永籍学子征集党政机关优质实习岗位5个。四是畅通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完善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推动联席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当下青年人的热点问题和迫切需求,统筹谋划联席会议主题,为促进我市青年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坚强保障。 

      4.             关于基层团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一是基层团组织情况掌握不细,对团员底数不清、数字不明,无相关管理台账。如,抽查三中初中部、六中的团员数,团市委无法及时提供基础数据。二是未按规定配备基层团干。如,燕西街道罗岩村、小陶镇上坂村配备的团支书均超28周岁,且非中共党员,不符合担任团干要求。三是团费收缴不规范。存在未按标准收取、未及时催缴团费等现象,每年下达缴交团费文件严重滞后且未足额上缴。如,永安总医院团委按2元/月.人收取团费,未达到3元/月.人标准。又如,团市委2021年12月30日才下达2020年度团费上缴任务;洪田镇和一中团委2021年度团费至巡察结束仍未收缴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建立管理台账。根据团的工作力量选用机制、组织设置和动员机制、团员发展和教育管理等内容,建立基层团组织基本信息台账,准确掌握各级团组织团情及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永安市推进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对全市各级团干及少先队干部配备情况进行摸底,督促整改,全市各级团组织、少先队组织均已规范配备团干部、少先队干部。举办永安市2023年“青马工程”暨基层团干部和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班、永安市2023年团务系统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共青团和少先队干部政治素质、主责意识和履职能力。三是规范收缴团费。根据各级团委团员总数和团费收缴工作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共青团福建省委关于印发〈福建省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要求收缴团费。针对2021年度团费未按时缴交问题,已由团市委书记约谈洪田镇团委和一中团委书记,截至目前,洪田镇团委、一中团委已补缴2021年度团费。及时下发2022年度团费上缴任务的通知,按照学生团员每月按0.2元、农村团员每月按0.5元、有收入团员以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的标准,分档收缴团费。四是严格团员发展程序。认真开展2022年发展团员核查、团员认定和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依托“智慧团建”系统“线上+线下”全面核查各团组织团员发展程序,对入团志愿书填写不规范、入团日期认定不准确、团员发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整改。 

  5.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欠缺的问题。一是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未能充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2020-2021年度,部分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述责述廉报告中未提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或“一笔带过”;未按要求开展一年2次意识形态专题工作会,未在党内开展意识形态领域的情况通报。二是审校制度执行不严格。主办的“永安共青团”微信公众号未制定“三审三校”制度,未建立相关台账,不良信息清理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抓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通过扎实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持续性抓推进、抓落实。二是紧抓工作部署。成立由领导班子和各部室负责人组成的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团市委班子会议每年专题研究宣传思想(意识形态)重点工作2次以上,至少开展1次综合分析研判,并在会上通报本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今年来,已召开宣传思想工作专题会议1次。三是严格制度管理。制定阵地建设管理制度,加强微信、微博、视频号等平台的运行管理,严格落实信息报送“三审制”,由微信推文制作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初审,信息内容涉及分管领导复审,宣传工作分管领导终审。指定专人负责阵地日常管理,督促更新内容。 

  6.关于落实上一轮巡察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如,针对上轮巡察反馈的“制度建设不完善”问题,于2018年5月制订了《永安团市委工作制度汇编》,其中,《财务实施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出现“……使用收据报帐的,收据上必须有商家的财务印章”、第十七条出现“餐饮娱乐发票原则上不予报销”等内容,明显与相关规定相悖。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完善制度汇编。按照“保留适用的、废止无效的、修订欠缺的、完善不足的”原则,修订《共青团永安市委制度汇编》,共完善议事规则、支部建设、差旅经费、干部管理等各类制度38项。二是加强制度管理。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工作日考勤制度》《办公制度》《财务管理及审批有关制度》等日常管理制度。三是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报账范围和金额,以及加强物品采购、固定资产等处置,强化报销手续审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管缺失的问题。一是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存在盲区。如,2019年10月31日,青少年宫自行研究10万余元专项资金使用问题。二是公车管理不严格,存在派车单填写不规范、超范围使用公车的情况。如,2021年3月10日,派车单用车事由填写“东坡加油站加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管理办法。7月下旬,已制定印发《永安市青少年宫管理办法》,明确人事、财务、资产等五大管理要求,市青少年宫主要负责人于7月4日向团市委分管领导汇报半年运行情况,共同协调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二是强化监督管理。由团市委书记、分管领导对青少年宫全体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对青少年宫负责人、经办人、财务等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作出书面检讨。青少年宫主要负责人列席团市委班子会议,明确青少年宫重大决策、大额经费支出、干部人事、重要项目建设等“三重一大”事项须团市委班子会研究决定,其中,10000元以上的经费支出,由市青少年宫提出资金使用方案,报团市委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后,由市青少年宫主要负责人审批,并按要求开展询价、比选或招投标等程序。三是查补制度漏洞。修订团市委《财务管理及审批有关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青少年宫参照执行,同时对公务接待、公车管理、日常报销等事项存在的程序问题,进行查缺补漏。 

  2.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未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对资产的购、领、销未进行动态管理,存在账实不符情况。如,2016年12月车改后,将闽GB0838公务车移交给市车改办,至今未进行资产核销;2018年5月卖旧空调收入250元,也未进行资产核销。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开展清理核减。对巡察反馈未进行资产核销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已于2023年7月前将未进行资产核销的公务车、空调等固定资产核减。二是强化资产管理。建立完善固定资产出库、入库台账,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三是加强制度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永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日常管理规定的通知》,进一步提升固定资产管理水平。 

  3. 关于工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存在未按要求收取履约保证金、支付工程款未按核定税率开票等情况。如,2018年11月实施的青少年宫零星修缮及室外改造工程,合同价26.098万元,未收取履约保证金;工程发票未按招标控制价核定税率10%计税,造成多付工程款。又如,2021年8月24日竣工验收的“少共国际师纪念馆”工程,9月23日支付完工程尾款,未扣工程质量保证金。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学习工程管理有关规定。7月9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工程建设管理相关知识,进一步掌握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各环节的内容和要求。二是规范工程管理有关流程。严格按照集体研究、设计预算、比选询价、公开招标、项目验收、尾款结算等程序和规定实施工程项目。今年以来,实施的办公场所照明及线路修缮、卫生间修缮等工程,均按照规范程序实施。三是追缴多付工程款项。由团市委书记、分管领导对青少年宫全体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对青少年宫负责人、经办人、财务等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作出书面检讨。已向青少年宫零星修缮工程施工单位追缴多付工程款15954.01元。 

  4.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往来账长期未清理。2018年至巡察结束,“其他应收款”余额75203.78元、“其他应付款”余额243641.64元,均未清理。二是无形资产管理意识不强。如,2014年6月新增网站开发费用5.6万元,未按无形资产管理。三是专项经费未专款专用。如,2020年“三明团市委疫情防控专项经费”5000元、2021年“三明团市委垃圾分类专项行动”1万元,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四是团费管理不规范。如,2021年收取团费1.95万元,其中,上缴上级团市委9000元,留存1.05万元挂往来账,未计团费收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清理往来挂账。针对三年以上往来账按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类别进行分类,分析形成原因、划分清理时限、明确人员职责,分步分类制定清理计划,通过逐年翻找往年会计凭证,寻找销账证据等方式,对住来账款进行处理,目前已核销往来账款11笔。二是开展倒查清查。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并对已于2017年停止使用的网址开发资产进行报废核销处理。三是认真开展自查。针对巡察反馈专项经费使用问题,举一反三,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加强监督监管。经自查,2020年“三明团市委疫情防控专项经费”5000元,已于2020年3月份用于慰问一线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四是加强制度学习。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并严格按照《规定》规范团费收入管理,团费收入定期归入单位基本户并进行会计收支核算。

  5.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账务处理不及时。如,2021年9月,已竣工结算产权不属团市委所有的“少共国际师纪念馆”项目,工程款4.45万元至今仍挂往来账,未作费用列支。二是财务附件不全。如,2019年竹博会购买运动T恤170件计1.02万元,未附采购合同。三是未经审批列支费用。如,2022年1月,未经主管审批支付雏燕之家工程项目补助金3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自查自纠。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对未列支竣工结算项目、缺少采购合同、单位负责人未签字等情况,逐一核实,已补齐相关手续。二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财务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及审批有关制度》等各项财务制度,确保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范办事,认真审核开支手续,杜绝各类不规范的报销行为。三是严格落实上级各项财务制度。落实好“三重一大”项目集体决策制度,认真做好报销审核,确保手续规范完整。

  6. 关于资金监管缺位的问题。一是落实交通事故造成困难学生助学金发放政策有偏差。补助对象认定不精准且未经班子会研究。如,2020年5月,南门小学一名贫困生的父亲在江西省德安县因交通事故死亡,其于2021年度申请补助,却因我市交警未盖章不予认定。二是“爱心储蓄”利息发放审核把关不严。委托社工中心发放“爱心储蓄”利息账目不清且存在现金支付现象,部分利息违规用于挂包村(居)青年的资助。如,2021年度,用“爱心储蓄”利息资助挂包或共建的黄山、五四社区和龙共村26人计9000元,其中19岁以上的青年10人,与文件规定的资助对象及条件不符。 

  整改情况:一是严审“交通助学”补助对象。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摸底预发对象、审核申请材料,及时将预发对象与交警部门协审,今年累计确认资助对象9名,争取资助款12000元。二是规范“爱心储蓄”发放方式。2022年度“爱心储蓄”活动累计发放慰问金22800元,资助困难学生76人,其中13名资助代表以现金形式在现场仪式上发放,其余补助对象均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补助。三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团市委书记对分管副书记、办公室主任进行提醒谈话,明确从严管理专项经费要求。组织各部室负责人集中学习财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做到对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入脑入心,提高业务能力,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三)聚焦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2019年5月团市委党组撤销前,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0-2021年度,分管领导未按要求对分管的青少年宫、办公室等科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纳入支部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酒驾醉驾警示教育、加强干部“八小时之外”管理监督等主题学习,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底线意识、红线意识。二是开展谈心谈话。将作风建设情况贯穿到日常监督中,今年来“一把手”带头开展谈心谈话10次,分管领导对青少年宫、办公室等科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2次。三是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结合主题党(团、队)日、青年大学习等载体,开展各类学习宣传活动,比如,在“七一”前开展“永远跟党走 青春耀芳华”迎“七一”主题党团队日活动,持续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下功夫。 

  2.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的问题。一是换届选举不规范。如,2020年1月6日团市委支部换届,直接从全体党员中选举产生支部书记。二是党员大会记录不实。如,2022年11月8日未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组织全体党员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会。三是组织生活会敷衍应付。如,2019年12月10日召开的组织生活会,支部手册记录党员相互批评意见仅为“对某同志进行批评”,无具体内容。又如,2021年1月25日,个别党员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检视剖析材料未按规定格式撰写。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换届选举。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于3月2日召开换届选举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3名,随后召开第一次支委会,选举产生支部书记1名。二是严肃组织生活。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于3月9日召开组织生活会,8名党员认真开展自我批评与相互批评,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同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出优秀党员2名。今年来,累计召开党员大会7次,举办党课2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7次。三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党建工作责任制、“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员教育管理制度9项,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结合四星级党支部申报评定工作,定期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支部手册记录情况进行“回头看”,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3.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不严格的问题。一是选任程序不规范。如,2020年1月,办公室干部提任副股级职务考察,未形成文字考察材料;其考察谈话时间为1月10日,任职纪要时间却为1月6日,程序倒置。二是执行回避制度不严格。2020年1月6日、2021年3月26日,召开班子会研究办公室干部提任副股级、正股级职务事宜,该同志均列席,未落实回避要求。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永安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操作指南》等制度规定,切实提升干部业务水平。二是完善制度。制定共青团永安市委领导班子工作规则、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规则、“三重一大”工作规则,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结合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工作,明确各级团组织配备团干部请示、报告要求,确保各级团干部选任程序合法合规。三是自查自纠。定期回头查看研究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材料,包括各级团组织更换团干的请示、批复,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举一反三,确保干部选任工作符合规范要求。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本次巡察中,永安团市委没有收到市委巡察二组交办信访件和问题线索。针对巡察反馈的对下属单位监管缺失、个别基层团委团费缴纳不及时等问题,已开展谈话提醒3人。5位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永安团市委没有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下一步,永安团市委将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查问题、即知即改抓落实,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并完善相关制度,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一)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政治引领力。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思想建设必修课,传达学习贯彻共青团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结合主题党(团)日、青年大学习等载体,引导广大青少年自觉听党话、跟党走。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提高队伍战斗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约束,发挥好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以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为契机,扎实推进星级团支部创建、两新组织团建攻坚行动等工作,强化团员、队员管理。落实好“一岗双责”,强化党内监督,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三)践行宗旨意识,提高组织服务力。聚焦创业就业、成长成才、婚恋交友等青年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发实施一批面向全市青少年或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服务项目。发挥预青办职能作用,聚焦校园欺凌、网络安全和犯罪、非法校园贷等热点问题,开展打击非法用工、整治网络环境、法治宣传入校园等工作,全力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加强青年观念,为青年多办实事,为青年发展提供更好地服务。 

  (四)主动担当作为,提高大局贡献度。持续深化“青”字号品牌工作内涵,加大创业导师队伍和青企协、创业青年之家、青年型众创空间建设。广泛开展创业培训、校园招聘、“扬帆计划”等活动,大力开展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银团合作”、高素质青年农民培育工程,吸引大学生和青年农民工返乡入村创业。深化“河小禹”“暖冬行动”“文明交通”等志愿品牌活动,引导广大青年积极参与志愿服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663973;通信地址:福建省永安市水坝路226号,邮政编码:366000;电子邮箱yongantsw@163.com。 

  共青团永安市委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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