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废止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合作协议的通告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全国第六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核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违背市场准入行为自查自纠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已废止与上海拜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阿帕科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永安市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合作协议》。
特此通告。
永安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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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全国第六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核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违背市场准入行为自查自纠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已废止与上海拜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阿帕科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永安市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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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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