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专项整治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的公告(一)
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永安市农业农村局针对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使用监管、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监管、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等3个方面、巩固深化2024年涉农专项整治等4大类问题,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职能部门整治专班,建立了财政、农业农村局“双牵头”工作机制,制定并下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开展自查工作,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定期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销号管理,增强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