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财政局关于专项整治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的公告(五)
为切实保障乡村振兴资金规范高效使用,我市财政局自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突出监管专项整治行动以来, 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资金使用,在各乡镇(街道)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永安市15个乡镇(街道)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方面进行进一步检查复查,截至7月24日已发现9大类共40个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乡镇街道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汇总,形成滚动问题库,持续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行动。
永安市财政局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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