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永安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验收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推进2022年度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建设的通知》(闽农合函〔2022〕362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3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5〕5号)等文件精神,由永安市小鑫农业合作社承担的永安市小鑫农业台湾沃柑推广基地完成建设,并通过第三方验收,项目总投资37.27万元,拟补助资金15万元。公示期:2025年11月26日—12月2日止
公示电话:0598—3833072
永安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林竹)产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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