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烟专停证公告〔2018〕9号
永安市烟草专卖局
关于逾期未申请办理停业手续的公告
永烟专停证公告〔2018〕9号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信部第37号令)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十六条规定,经我局审查,陈志华、叶翠根2名经营者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或停业期满后经过六个月以上未申请恢复营业,现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后仍未办理手续的,我局将依职权收回持证人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永安市烟草专卖局逾期未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业务停业手续相关情况公告表
受理部门:永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烟草专卖局分中心
受理地址:永安市燕江南路1149号
监督电话:0598-3739067
永安市烟草专卖局
2018年8月2日
附件:
永安市烟草专卖局逾期未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业务停业手续相关情况公告表
制表单位(盖章):永安市烟草专卖局 公告文号:永烟专停证公告〔2018〕9号
序号 |
企业(字号)名称 |
负责人 (经营者)姓名 |
经营场所(地址) |
工商营业执照号 |
许可证情况 |
申请停业期限 |
停止经营业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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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号 |
有效期限 |
期限 |
起始日期 |
天数 |
起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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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永安市安砂镇志华食杂店 |
陈志华 |
永安市安砂镇曹田村永安矿务局生活区 |
350481600079921 |
350481101929 |
2018年12月31日 |
|
|
183 |
2018年1月31日 |
2 |
永安市翠根食杂店 |
叶翠根 |
永安市大洲后3号 |
3504813607120 |
350481100710 |
2018年12月31日 |
|
|
182 |
2018年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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