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烟草专卖局2021.8.16-20案件查处结果公示
日期:2021-08-19 11:33
来源:永安市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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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烟草专卖局2021年8月16日至20日案件查处结果公示 | ||||||||||||||
处罚事项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吴** | 居民身份证 | 35042019720105**** | 永烟处〔2021〕第020号 | 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 | 2021年7月21日18时34分,我局执法人员联合永安市公安局小陶镇派出所干警,在当事人驾驶的五菱牌客车(闽GBE6**)上查获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产的卷烟,共计25个品牌,卷烟139条整。该批卷烟经鉴定为真品卷烟。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 罚款 | 罚款总额共计人民币壹仟陆佰叁拾捌元伍角整(¥1638.50元) | 0.16385 | 2021/8/17 | 永安市烟草专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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