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烟草专卖局关于逾期未申请办理停业手续的公告(永烟专停证公告〔2023〕6号)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信部第37号令)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规定,经我局审查,福建绿园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1名持证人停止经营6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或恢复经营,现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后仍未办理手续的,我局将依职权收回持证人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附件:
永安市烟草专卖局逾期未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业务停业手续相关情况公告表
序号 |
企业(字号) 名称 |
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经营场所(地址) |
许可证情况 |
申请停业期限 |
停止经营业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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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号 |
有效期限 |
期限 |
起始时期 |
最后一次订货时期 |
到期时期 |
剩余天数 |
||||
1 |
福建绿园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陈清山 |
三明市永安市曹远镇霞鹤村69号 |
350481200075 |
2025年06月20日 |
2022年11月18日 |
2023年05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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