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下列烟草专卖许可证持证人停止经营6个月以上未办理停业手续,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R《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批发企业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细则》第五十二条规定,现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向 永安市烟草专卖局 申请办理停业手续或恢复经营。逾期不办理的,我局将依法收回许可证。
£下列烟草专卖许可证持证人停业期满未申请恢复营业已6个月以上,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批发企业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细则》第五十二条规定,现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向 申请办理恢复营业或继续停业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我局将依法收回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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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号码 |
企业名称(字号) |
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经营地址/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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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481103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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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淑琴 |
永安市江滨路5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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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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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陈 驰 联系电话: 3739005
联系地址: 永安市南翔路2199号
永安市 烟草专卖局(印章)
2025 年 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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