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永安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站址保护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2-07-04 17:08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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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在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加快发展抽水蓄能电站,是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经济性和安全性的重要方式,是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迫切要求,永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已列入国家能源局《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并布局在“十四五”规划期内实施,项目的落地建设,对保障电网安全稳定、新能源消纳、调峰调荷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679号令)等有关规定编制《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永安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站址保护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二、目标任务

  做好永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站址保护工作,提前统筹规划移民安置方案,保障工程占地范围内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避免工程站址内“抢建抢种”,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三、工作进展

  5月25日,福建永安市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改局)牵头起草了《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福建永安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站址保护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并于26日向小陶镇政府、司法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移民中心、华电永安发电公司等10个单位征求意见,形成《通告(讨论稿)》。2022年6月1日下午,永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龚祖清就该通告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对《通告(讨论稿)》再次进行充分讨论,经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形成《通告(送审稿)》,6月22日经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四、范围期限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七年。

  五、主要内容

  该通告由六条细则和福建永安抽水蓄能电站站址保护范围图组成。

  (一)福建永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范围包括淹没区和工程占地,涉及范围包括小陶镇牛益行政村的高际坑自然村和小陶镇枣溪支流的牛益溪上,具体范围以福建永安抽水蓄能电站站址保护范围图为准。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福建永安抽水蓄能电站站址保护范围内,禁止进行任何永久性或临时性的基本建设(扩建、改建和续建),已批准的项目不得再建,在建项目应停止建设;禁止开荒、造地活动;禁止新(修)建坟墓;禁止新种植果树、竹类等经济作物或林木。

  (三)严格控制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的人口迁入。本通告发布后,除出生落户和正常婚嫁、军人转业退伍、大中专毕业生及刑满释放人员回原籍等按规定准许迁入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迁入。属于非正常分户或突击分户的,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分(立)户手续。

  (四)凡违反本通告规定迁入人口、分(立)户、增建、扩建(抢栽抢种)地面附着物等行为的,一律不得列入工程建设征地实物调查和补偿范围。

  (五)小陶镇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环境。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七年。

  六、注意事项

  福建永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范围包括淹没区和工程占地,涉及范围包括小陶镇牛益行政村的高际坑自然村和小陶镇枣溪支流的牛益溪上,具体范围以福建永安抽水蓄能电站站址保护范围图为准。

  七、关键词

  工程建设征地范围,以福建永安抽水蓄能电站站址保护范围图为准。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郑先生,  0598-3818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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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在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加快发展抽水蓄能电站,是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经济性和安全性的重要方式,是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迫切要求,永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已列入国家能源局《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并布局在“十四五”规划期内实施,项目的落地建设,对保障电网安全稳定、新能源消纳、调峰调荷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679号令)等有关规定编制《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永安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站址保护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二、目标任务

  做好永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站址保护工作,提前统筹规划移民安置方案,保障工程占地范围内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避免工程站址内“抢建抢种”,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三、工作进展

  5月25日,福建永安市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改局)牵头起草了《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福建永安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站址保护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并于26日向小陶镇政府、司法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移民中心、华电永安发电公司等10个单位征求意见,形成《通告(讨论稿)》。2022年6月1日下午,永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龚祖清就该通告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对《通告(讨论稿)》再次进行充分讨论,经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形成《通告(送审稿)》,6月22日经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四、范围期限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七年。

  五、主要内容

  该通告由六条细则和福建永安抽水蓄能电站站址保护范围图组成。

  (一)福建永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范围包括淹没区和工程占地,涉及范围包括小陶镇牛益行政村的高际坑自然村和小陶镇枣溪支流的牛益溪上,具体范围以福建永安抽水蓄能电站站址保护范围图为准。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福建永安抽水蓄能电站站址保护范围内,禁止进行任何永久性或临时性的基本建设(扩建、改建和续建),已批准的项目不得再建,在建项目应停止建设;禁止开荒、造地活动;禁止新(修)建坟墓;禁止新种植果树、竹类等经济作物或林木。

  (三)严格控制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的人口迁入。本通告发布后,除出生落户和正常婚嫁、军人转业退伍、大中专毕业生及刑满释放人员回原籍等按规定准许迁入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迁入。属于非正常分户或突击分户的,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分(立)户手续。

  (四)凡违反本通告规定迁入人口、分(立)户、增建、扩建(抢栽抢种)地面附着物等行为的,一律不得列入工程建设征地实物调查和补偿范围。

  (五)小陶镇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环境。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七年。

  六、注意事项

  福建永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范围包括淹没区和工程占地,涉及范围包括小陶镇牛益行政村的高际坑自然村和小陶镇枣溪支流的牛益溪上,具体范围以福建永安抽水蓄能电站站址保护范围图为准。

  七、关键词

  工程建设征地范围,以福建永安抽水蓄能电站站址保护范围图为准。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郑先生,  0598-3818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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