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心目中的“永安好农货”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2-09-28 08:43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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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助力我市农特产品打开销路走向全国,增强我市经济发展动能,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决定在全市开展我心目中的“永安好农货”评选活动。现将活动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三明市“十四五”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等相关要求。

  二、活动意义

  通过“永安好农货”的评选活动,在全市选出具有区域特色的农特产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络影响力和专家的推介,提高我市农特产品美誉度、影响力和传播力,从而切实加强我市农特产品的品牌竞争力。

  三、活动流程

  (一)活动启动仪式(2022年9月17日)

  (二)征集阶段(2022年9月17日—9月23日)

  (三)评选阶段

  1. 预    选(2022年9月23日—9月26日)

  2. 展    播(2022年9月27日—10月7日)

  3. 专家评选(2022年10月10日)

  (四)授牌仪式(2022年10月11日)

  四、推荐要求和评选标准

  (一)推荐要求

  1. 报送视频、照片和基本情况。各推荐产品单位和个人准备不超过1分钟的视频和不超过5张的精美照片,提供不超过150字的产品基本情况、特色和亮点。

  2. 填写推荐理由。言简意赅地阐述产品推荐价值内涵、发展潜力等方面相关情况,按要求填写我心目中的“永安好农货”推荐表(附件1)。

  3. 选品要求:

  (1)具有一定生产规模;

  (2)产品便于运输保存;

  (3)产品有明确标识包装、有较高市场知名度;

  (4)入驻福建省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并按要求赋码。

  (二)评选标准

  通过网络影响力和专家推介,对“永安好农货”的美誉度、影响力、传播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总分共计100分,其中网络影响力占45分,根据线上投票数量及数据进行综合评价;专家推介占55分,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团,结合线上投票数,对入围区域品牌再次进行综合评价(详见附件2),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标产品、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省名牌产品等的酌情加分,客观、公正、严格地评选出最终上榜好农货。

  五、解读机关

  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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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助力我市农特产品打开销路走向全国,增强我市经济发展动能,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决定在全市开展我心目中的“永安好农货”评选活动。现将活动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三明市“十四五”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等相关要求。

  二、活动意义

  通过“永安好农货”的评选活动,在全市选出具有区域特色的农特产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络影响力和专家的推介,提高我市农特产品美誉度、影响力和传播力,从而切实加强我市农特产品的品牌竞争力。

  三、活动流程

  (一)活动启动仪式(2022年9月17日)

  (二)征集阶段(2022年9月17日—9月23日)

  (三)评选阶段

  1. 预    选(2022年9月23日—9月26日)

  2. 展    播(2022年9月27日—10月7日)

  3. 专家评选(2022年10月10日)

  (四)授牌仪式(2022年10月11日)

  四、推荐要求和评选标准

  (一)推荐要求

  1. 报送视频、照片和基本情况。各推荐产品单位和个人准备不超过1分钟的视频和不超过5张的精美照片,提供不超过150字的产品基本情况、特色和亮点。

  2. 填写推荐理由。言简意赅地阐述产品推荐价值内涵、发展潜力等方面相关情况,按要求填写我心目中的“永安好农货”推荐表(附件1)。

  3. 选品要求:

  (1)具有一定生产规模;

  (2)产品便于运输保存;

  (3)产品有明确标识包装、有较高市场知名度;

  (4)入驻福建省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并按要求赋码。

  (二)评选标准

  通过网络影响力和专家推介,对“永安好农货”的美誉度、影响力、传播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总分共计100分,其中网络影响力占45分,根据线上投票数量及数据进行综合评价;专家推介占55分,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团,结合线上投票数,对入围区域品牌再次进行综合评价(详见附件2),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标产品、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省名牌产品等的酌情加分,客观、公正、严格地评选出最终上榜好农货。

  五、解读机关

  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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