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三明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市政府办印发了《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安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永政办规〔2022〕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文件要求,2022年底前要编制并公布国家、省、市、县四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构建全国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同时参照《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通知》。
二、目标任务
通过对我市行政许可事项的主管单位、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进行规范,将各部门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进一步理清全市行政许可事项底数,划定许可权边界,规范审批裁量权。
三、工作进展
本《通知》两次征求涉及的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报送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市司法局于2022年12月5日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根据合法性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11月29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会后,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清单》进行修改完善,形成统一意见后,2022年12月8日报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
四、范围期限
本《通知》自2022年12月9日下发之日起执行。
五、主要内容
经梳理,《通知》确认永安市辖区范围内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计258项。其中,中央层面设定,由县级及以下政府部门实施(含受理、初审)的行政许可事项238项;中央、省属、市属单位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0项。
六、注意事项
本《通知》下发后,上级作出行政许可事项动态调整的,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做好相应调整。
七、关键词
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联系人:钟宏癸 联系电话:0598-3816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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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字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三明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市政府办印发了《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安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永政办规〔2022〕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文件要求,2022年底前要编制并公布国家、省、市、县四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构建全国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同时参照《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通知》。
二、目标任务
通过对我市行政许可事项的主管单位、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进行规范,将各部门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进一步理清全市行政许可事项底数,划定许可权边界,规范审批裁量权。
三、工作进展
本《通知》两次征求涉及的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报送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市司法局于2022年12月5日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根据合法性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11月29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会后,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清单》进行修改完善,形成统一意见后,2022年12月8日报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
四、范围期限
本《通知》自2022年12月9日下发之日起执行。
五、主要内容
经梳理,《通知》确认永安市辖区范围内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计258项。其中,中央层面设定,由县级及以下政府部门实施(含受理、初审)的行政许可事项238项;中央、省属、市属单位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0项。
六、注意事项
本《通知》下发后,上级作出行政许可事项动态调整的,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做好相应调整。
七、关键词
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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