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安市培育先进碳材料产业链链主企业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4-06-18 11:21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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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省政府关于推动县域重点产业链发展工作部署和三明市委、市政府“四领一促”工作要求,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三明市县域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明政办〔2023〕23号)、《中共永安市委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永安市特色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工作的通知》(永委〔2023〕49号)等文件精神,培育有影响力的链主企业,增强先进碳材料产业集群竞争优势壮大新动能,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目标任务

  建立完善先进碳材料链主企业及其核心配套企业常态化服务机制,充分发挥链主企业的引领聚合作用,带动先进碳材料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在空间上集聚、业务上协作、资源上共享,实现壮大一批、培育一批、招引一批,增强产业发展的接续性和竞争力,全面提升我市先进碳材料产业体系现代化水平。

  三、工作进展

  1.永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4年4月3日、4月30日、5月15日、5月22日通过OA系统向市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征求意见;于5月16日至5月22日在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2.2024年5月20日,市政府专题会议通过《实施意见(送审稿)》;

  3.2024年5月22日,《实施意见(送审稿)》通过市司法局合法合规性审查;

  4.2024年5月24日,《实施意见(送审稿)》通过市政府常务会,经修改完善后,《实施意见(讨论稿)》通过市委常委会。

  四、范围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五、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讨论稿)》分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认定条件与动态管理、保障措施、附则六个部分。其中,主要任务包括定制产业规划、定制招商方案、定制要素保障、定制园区服务、定制链式数字化转型路线、定制供应链金融实施路径、定制帮扶体系等7个任务措施。

  《实施意见(讨论稿)》制定了具体奖励及补助政策:对于先进碳材料产业链单期固定资产投资额在20亿元(含)以上的链主企业重点项目,根据项目投资进度、投达产进度、科研投入等给予奖励补助;支持链主企业以商招商,对链主企业新引进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产业链配套工业企业(关联公司除外),对引荐企业给予奖励;加强单期固定资产投资额在20亿元(含)以上的链主企业重点项目高级管理人员和项目核心技术团队服务保障,在其落户、住房、子女就学、医疗等方面予以支持。

  六、注意事项

  本意见规定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七、关键词诠释

  先进碳材料、链主企业、招商政策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郑书林,联系电话:0598-3633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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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省政府关于推动县域重点产业链发展工作部署和三明市委、市政府“四领一促”工作要求,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三明市县域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明政办〔2023〕23号)、《中共永安市委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永安市特色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工作的通知》(永委〔2023〕49号)等文件精神,培育有影响力的链主企业,增强先进碳材料产业集群竞争优势壮大新动能,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目标任务

  建立完善先进碳材料链主企业及其核心配套企业常态化服务机制,充分发挥链主企业的引领聚合作用,带动先进碳材料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在空间上集聚、业务上协作、资源上共享,实现壮大一批、培育一批、招引一批,增强产业发展的接续性和竞争力,全面提升我市先进碳材料产业体系现代化水平。

  三、工作进展

  1.永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4年4月3日、4月30日、5月15日、5月22日通过OA系统向市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征求意见;于5月16日至5月22日在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2.2024年5月20日,市政府专题会议通过《实施意见(送审稿)》;

  3.2024年5月22日,《实施意见(送审稿)》通过市司法局合法合规性审查;

  4.2024年5月24日,《实施意见(送审稿)》通过市政府常务会,经修改完善后,《实施意见(讨论稿)》通过市委常委会。

  四、范围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五、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讨论稿)》分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认定条件与动态管理、保障措施、附则六个部分。其中,主要任务包括定制产业规划、定制招商方案、定制要素保障、定制园区服务、定制链式数字化转型路线、定制供应链金融实施路径、定制帮扶体系等7个任务措施。

  《实施意见(讨论稿)》制定了具体奖励及补助政策:对于先进碳材料产业链单期固定资产投资额在20亿元(含)以上的链主企业重点项目,根据项目投资进度、投达产进度、科研投入等给予奖励补助;支持链主企业以商招商,对链主企业新引进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产业链配套工业企业(关联公司除外),对引荐企业给予奖励;加强单期固定资产投资额在20亿元(含)以上的链主企业重点项目高级管理人员和项目核心技术团队服务保障,在其落户、住房、子女就学、医疗等方面予以支持。

  六、注意事项

  本意见规定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七、关键词诠释

  先进碳材料、链主企业、招商政策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郑书林,联系电话:0598-3633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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