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改装货运车辆违法行为处罚
违法行为 | 立案依据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 | 备注 | ||
违法程度 | 情节及后果 | 处罚方式、种类和幅度 | ||||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不得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轻微 | 1、对由于汽车生产厂家原因或有关部门工作原因造成车辆的实际构造、尺寸与行驶证、营运证记载的数据有差异,经营者能提供发证机关证明文件,经核查属实的; 2、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或车厢尺寸长度未超过20cm、高度未超过20cm、宽度未超过10cm,或车辆外廓尺寸或车厢尺寸与标注误差小于2%,不影响整车安全技术性能,且符合其他法律规定的; 3、以防止货物扬撒为目的加高活动拦板或加盖篷布的,且符合其他法律规定的; |
符合1-3情形的,不予处罚; | |
一般 |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变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但增加车辆外廓尺寸或车厢尺寸长度20-50cm、高度20-50cm、宽度10-20cm,或车辆外廓尺寸、车厢尺寸与标注误差大于2%小于5%的 | 处5000元及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 | ||||
较重 | 1、改变车辆类型或用途、改变车辆主要总成部件、增加或减少车轴或车轮数量。 2、车辆外廓尺寸或车厢尺寸与标注误差大于5%的。 3、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增加车辆外廓尺寸或车厢尺寸长度超过50cm、高度超过50cm、宽度超过20cm; |
处8000元及以上1万以下罚款 | ||||
严重 | 第二次及以上违法的 | 处1万元及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 ||||
特别严重 | 阻碍执法、造成严重后果、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 处1.5万元及以上至2万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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