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血病儿童资助申请

日期:2022-12-14 16:45 来源:永安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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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请条件

  0-18周岁确诊为“白血病”的中国籍儿童。 

  注意事项: 

  1.申请条件中规定的“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患儿19周岁生日第二天0时起即为超龄; 

  2.项目为一次性资助原则,已获得“大病儿童救助项目”资助的患儿,除补充资助外,不可重复申请同一病种资助; 

  3.在诊断证明及住院病案首页的诊断中,如描述为“白血病前期”则不属于白血病,不在项目资助范围内。 

  二、申请资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白血病儿童资助申请表》(附件1) 

  2.申请患儿的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 

  3.申请患儿法定监护人双方的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最新病情诊断证明原件(须加盖医院公章/医务处章/疾病诊断证明专用章); 

  5.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须加盖医院病案复印专用章); 

  6.骨髓检查报告复印件。 

  注意事项: 

  1.以上六份材料缺一不可; 

  2.资助申请须由患儿法定监护人手写签字确认; 

  3.户口簿如无法证实监护关系,须提供患儿出生证明复印件或相关部门开具的监护关系证明原件; 

  4.病情诊断证明原件须加盖医务处公章或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专用章,科室和病区盖章无效; 

  5.提交申请时,如患儿已完成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可同时提交《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造血干细胞移植资助申请表》(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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