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18-2400-2019-00100 文号永扶组办〔2019〕34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19-12-03
标题 永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脱贫攻坚问题排查梳理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18-2400-2019-00100
文号 永扶组办〔2019〕34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19-12-03
标题 永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脱贫攻坚问题排查梳理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脱贫攻坚问题排查梳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3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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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街道)、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排查梳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全面开展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排查梳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全面排查解决各乡镇(街道)“三落实”、“三精准”和“三保障”方面存在问题;全面排查解决市直部门挂钩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村帮扶工作存在问题;全面排查解决市直部门单位派驻第一书记帮扶工作存在的问题;全面排查解决扶贫领域重点部门单位涉及“两不愁三保障”行业扶贫政策执行存在的问题。

  二、主要内容

  (一)全面排查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方面的问题

  1.责任落实

  ①落实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各级书记一起抓。乡镇(街道)党委书记、乡镇长(主任)是否走遍辖区所有贫困户、贫困村;村党组织书记是否遍访村所有贫困户。

  ②落实脱贫攻坚帮扶责任。贫困户脱贫退出、贫困村摘帽退出后是否存在松劲懈怠、工作力度减弱、工作力量削弱的问题。

  2.政策落实

  ①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水利扶贫、生态扶贫、社会保障兜底等重点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②实施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项目涉及建房程序是否规范、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是否到位、验收备案手续是否完备、旧房是否妥善处置、后续帮扶措施是否落实。

  ③对已脱贫的贫困人口在脱贫攻坚期内是否给予继续享受原来扶贫政策。

  3.工作落实

  ①扶贫资金和扶贫资产监督管理。是否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拨付各级下达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到实施扶贫项目业主或贫困对象,是否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是否存在扶贫领域资金闲置与项目“趴窝”现象;是否将中央、省、三明市、本市财政专项资金拨付情况及时准确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资金管理子系统,是否出现截留私分、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扶贫资金和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贪污受贿等违规违纪问题。

  ②是否结合实际策划申报脱贫攻坚项目,扶贫项目是否有带贫减贫机制。

  ③是否持续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整治。

  ④是否派人参加各级脱贫攻坚专题培训及组织乡镇(街道)帮扶责任人进行培训,扶贫干部作风和能力建设是否落实到位。

  (二)全面排查贫困人口识别、帮扶、退出“三精准”方面的问题。

  1.识别精准。

  ①贫困人口是否按标准、程序进行识别,新增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是否及时纳入管理、享受扶贫政策,是否存在应纳未纳和漏评问题。

  ②贫困人口是否进行动态精准管理,贫困对象信息是否准确,国扶系统平台数据和档案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及时更新,是否做到“账实相符”信息一致。

  2.帮扶精准

  ①各级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帮扶是否扎实。

  ②贫困户挂钩帮扶工作是否到位、帮扶责任是否落实、帮扶措施是否精准、贫困群众是否满意。

  ③贫困户产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就业是否存在变相发钱发物的情况。

  ④对脱贫不够稳定的贫困户是否进行重点监测管理,帮扶责任、措施是否强化。

  3.退出精准

  ①贫困户退出、贫困村摘帽退出是否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是否稳定脱贫、是否存在错退的问题。

  ②贫困户脱贫、贫困村摘帽后是否落实“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的要求,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成效。

  (三)全面排查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三保障”方面的问题。

  ①义务教育保障。贫困人口中适龄人员义务教育阶段是否就学,是否存在因贫失学辍学现象;教育部门对异地就学困难学生补助政策是否衔接到位,中、小学困难学生营养餐补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

  ②基本医疗保障。贫困人口是否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常见病、慢性病是否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

  ③住房安全保障。贫困户住房是否经安全性鉴定,是否危房,是否定期进行贫困户住房安全监测,排查解决新增危房;因灾受损贫困户住房是否落实相关政策重建或修缮,有无存在因灾返贫的现象。

  ④饮水安全保障。贫困人口饮水是否达到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标准;是否定期进行动态监测,排查解决饮水安全薄弱环节。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这次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排查梳理工作,是确保我市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举措,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扶贫干部具体抓,精心组织,全力落实,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二)认真组织、协调推进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照排查梳理内容,组织发动村干部、帮扶责任人,进村入户,逐村逐户开展排查梳理,并认真填写《脱贫攻坚问题排查梳理情况表》(详见附表),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主动与市直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市直有关部门立足各自职能,做好部门单位问题排查梳理;同时要统筹配合乡镇(街道)共同抓好排查梳理工作。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于2019年12月18日前将排查梳理情况表(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报送至市扶贫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市扶贫办邮箱yanb3833288@163.com,以便汇总上报三明市扶贫办。

  (三)发现问题、扎实整改

  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对排查梳理的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领导责任,限期整改到位。按省上要求务必将问题在2020年6月前整改到位。

  附件:脱贫攻坚“回头看”排查情况表

  永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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