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07-0400-2018-00031 文号永公综〔2018〕117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18-02-05
标题 关于印发2018年度永安市公安局预算说明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07-0400-2018-00031
文号 永公综〔2018〕117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18-02-05
标题 关于印发2018年度永安市公安局预算说明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关于印发2018年度永安市公安局预算说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05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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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8年度永安市公安局预算说明》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永安市公安局

201825


2018年度永安市公安局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永安市公安局是负责全市治安管理的市政府组成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收集、掌握隐蔽斗争和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组织公安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骚乱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组织协调处置重大交通事故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永安市公安局包括30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永安市公安局

行政单位

436人

429人

永安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

事业单位

55人

36人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永安市公安局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安全稳定、公平正义、优质服务等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入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突出反恐维稳

一是加强情报预警,充分发挥情报研判专班作用,完善平时和战时研判会商机制,提高发现能力,主动预警预防;二是严密重点管控,加强社会面关注人群摸排管控,加大打邪治非力度,摧毁其组织体系;三是强化反恐巡控,严格落实24小时社会面动中备勤、显性用警、武装巡逻机制,加强汽车站、动车站、加油站和寄递行业等反恐重要目标的防范检查,加强人流密集场所的巡逻控制;四是突出网络监管,加强互联网巡查处置机制建设,严防炒作,坚决依法严处网络煽动不法分子;五是强化矛盾化解,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制轨道解决,建立信访责任倒查机制,强化信访监督;六是完善应急机制,不断健全不同情形应急预案标准,建立应急指挥、联动处置、舆论引导一体化应急处突机制,做到现场处置、勘查调查与社会面整体防控、舆论管控引导同步部署,确保应急处置有力有效。

(二)坚持严打整治

一是严打刑事犯罪,健全完善情报研判与案件专班合成作战机制,全面实行“情指联动、多轨研判、精准发力”的常态化打击犯罪新机制,做到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更好地控发案;二是严打经济犯罪,依托系统,拓宽案件线索渠道,深入开展打击新型非法集资、猎狐行动、恶意逃废债等民生领域经济犯罪专项行动,强化线索经营和专案攻坚切实提高打击效能;三是严打毒品犯罪,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围绕制毒、贩毒、吸毒、戒毒等涉毒链条,全力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三是抓实治安要素管控,加强以人口管理为牵引的治安要素管控,牢牢把住实名登记管理底线,立足“一标三实”采集,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四是严整治安问题隐患,坚持以专项为牵引,固化完善“大专项、小整治”模式,查小案、办大案,严防成风成势、形成热点,务求做到隐患穷尽、问题归零,严防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五是狠抓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降事故、保畅通、优服务”的目标要求,健全源头监管、严查严处、隐患整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保障城区畅通不断改善城区交通秩序,满足人民群众安全畅通出行需求。

(三)深化公安改革

1. 优化便民服务举措。始终坚持民意主导警务,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为目标,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工作效率为重点,推行“预约服务”“一站式服务” “绿色通道”“网上办事”等服务模式,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优化办事方式、提高办事效率,让人民群众感到办事更便捷、服务更贴心。

2.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公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部署要求,持续深化各项改革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危险物品安全监管、特种行业和娱乐服务场所、保安行业监管“两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严格执行行政审批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将所有不涉密公安对外办事项目上网运行,规范权力运行。

3.开展向群众汇报工作。创新群众工作模式,深入开展“向群众汇报工作”活动,建立社区民警、派出所所长向辖区群众汇报工作制度和社区民警参加村居委例会制度,主动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深化警民沟通,密切警民关系,努力争取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4.研发智能执法管理软件。进一步完善执法办案、案件管理、涉案财物管理“三位一体”建设,探索开发智能案件管理系统,对“人、案件卷宗、涉案财物、案件管理”等基本要素标准化、集约化、专业化、流程化、精细化管理,实现对执法办案场所、涉案财物集中保管、执法卷宗集中保管等执法办案各个环节的全程掌控和实时监督,全力打造执法规范化建设升级版。

5.持续深化标准地址应用创新。全面巩固攻坚成果,组织开展质量问题“回头看”,对所有房屋、地址、门牌落实过筛式复查;全面落实户室牌安装,在现有大中小门牌、梯位牌安装覆盖的基础上,力争实现二维码户室牌的安装覆盖;全面完善配套机制,协同民政部门共同建立地名命名、地址编制、门牌安装、地址应用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永安市公安局收入预算为8891.95万元,比上年增加696.7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在职人员3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316.95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30万元,其他收入2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52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891.95万元,比上年增加696.7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948.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47万元,公用支出1647.01万元,项目支出126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316.95万元,比上年增加471.7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在职人员33人及新增项目支出3个,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公共安全支出6781.3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公安行政运行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7.59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死亡抚恤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1.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436.8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29.9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982.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647.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无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20万元。主要用于各地公安机关来我局检查、交流、办案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支出增长11.1%,主要原因是检查、交流、办案等方面的接待活动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19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19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年预算相比支出减少17.4%,主要原因是对公用车辆运行费用实行单列记账,定点维修、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制度,提高了经济效益。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永安市公安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2.8万元,比2017年增加64.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24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永安市公安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15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37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永安市公安局共有车辆118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财政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8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976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2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4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11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8年度永安市公安局预算说明》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永安市公安局

201825


2018年度永安市公安局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永安市公安局是负责全市治安管理的市政府组成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收集、掌握隐蔽斗争和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组织公安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骚乱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组织协调处置重大交通事故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永安市公安局包括30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永安市公安局

行政单位

436人

429人

永安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

事业单位

55人

36人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永安市公安局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安全稳定、公平正义、优质服务等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入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突出反恐维稳

一是加强情报预警,充分发挥情报研判专班作用,完善平时和战时研判会商机制,提高发现能力,主动预警预防;二是严密重点管控,加强社会面关注人群摸排管控,加大打邪治非力度,摧毁其组织体系;三是强化反恐巡控,严格落实24小时社会面动中备勤、显性用警、武装巡逻机制,加强汽车站、动车站、加油站和寄递行业等反恐重要目标的防范检查,加强人流密集场所的巡逻控制;四是突出网络监管,加强互联网巡查处置机制建设,严防炒作,坚决依法严处网络煽动不法分子;五是强化矛盾化解,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制轨道解决,建立信访责任倒查机制,强化信访监督;六是完善应急机制,不断健全不同情形应急预案标准,建立应急指挥、联动处置、舆论引导一体化应急处突机制,做到现场处置、勘查调查与社会面整体防控、舆论管控引导同步部署,确保应急处置有力有效。

(二)坚持严打整治

一是严打刑事犯罪,健全完善情报研判与案件专班合成作战机制,全面实行“情指联动、多轨研判、精准发力”的常态化打击犯罪新机制,做到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更好地控发案;二是严打经济犯罪,依托系统,拓宽案件线索渠道,深入开展打击新型非法集资、猎狐行动、恶意逃废债等民生领域经济犯罪专项行动,强化线索经营和专案攻坚切实提高打击效能;三是严打毒品犯罪,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围绕制毒、贩毒、吸毒、戒毒等涉毒链条,全力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三是抓实治安要素管控,加强以人口管理为牵引的治安要素管控,牢牢把住实名登记管理底线,立足“一标三实”采集,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四是严整治安问题隐患,坚持以专项为牵引,固化完善“大专项、小整治”模式,查小案、办大案,严防成风成势、形成热点,务求做到隐患穷尽、问题归零,严防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五是狠抓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降事故、保畅通、优服务”的目标要求,健全源头监管、严查严处、隐患整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保障城区畅通不断改善城区交通秩序,满足人民群众安全畅通出行需求。

(三)深化公安改革

1. 优化便民服务举措。始终坚持民意主导警务,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为目标,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工作效率为重点,推行“预约服务”“一站式服务” “绿色通道”“网上办事”等服务模式,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优化办事方式、提高办事效率,让人民群众感到办事更便捷、服务更贴心。

2.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公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部署要求,持续深化各项改革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危险物品安全监管、特种行业和娱乐服务场所、保安行业监管“两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严格执行行政审批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将所有不涉密公安对外办事项目上网运行,规范权力运行。

3.开展向群众汇报工作。创新群众工作模式,深入开展“向群众汇报工作”活动,建立社区民警、派出所所长向辖区群众汇报工作制度和社区民警参加村居委例会制度,主动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深化警民沟通,密切警民关系,努力争取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4.研发智能执法管理软件。进一步完善执法办案、案件管理、涉案财物管理“三位一体”建设,探索开发智能案件管理系统,对“人、案件卷宗、涉案财物、案件管理”等基本要素标准化、集约化、专业化、流程化、精细化管理,实现对执法办案场所、涉案财物集中保管、执法卷宗集中保管等执法办案各个环节的全程掌控和实时监督,全力打造执法规范化建设升级版。

5.持续深化标准地址应用创新。全面巩固攻坚成果,组织开展质量问题“回头看”,对所有房屋、地址、门牌落实过筛式复查;全面落实户室牌安装,在现有大中小门牌、梯位牌安装覆盖的基础上,力争实现二维码户室牌的安装覆盖;全面完善配套机制,协同民政部门共同建立地名命名、地址编制、门牌安装、地址应用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永安市公安局收入预算为8891.95万元,比上年增加696.7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在职人员3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316.95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30万元,其他收入2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52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891.95万元,比上年增加696.7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948.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47万元,公用支出1647.01万元,项目支出126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316.95万元,比上年增加471.7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在职人员33人及新增项目支出3个,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公共安全支出6781.3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公安行政运行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7.59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死亡抚恤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1.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436.8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29.9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982.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647.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无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20万元。主要用于各地公安机关来我局检查、交流、办案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支出增长11.1%,主要原因是检查、交流、办案等方面的接待活动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19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19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年预算相比支出减少17.4%,主要原因是对公用车辆运行费用实行单列记账,定点维修、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制度,提高了经济效益。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永安市公安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2.8万元,比2017年增加64.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24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永安市公安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15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37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永安市公安局共有车辆118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财政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8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976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2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4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11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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