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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3908-3000-2020-00018 | 文号 | 永上政〔2020〕41号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上坪乡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0-04-30 |
标题 | 永安市上坪乡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乡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3908-3000-2020-00018 | ||
文号 | 永上政〔2020〕41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上坪乡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0-04-30 | ||
标题 | 永安市上坪乡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乡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为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到实处,扎实推进全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做好风险管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乡党委、政府领导挂包分管行业的原则,实行乡党委、政府领导挂钩制度,一个红色风险点原则上安排一名乡领导挂钩,帮助协调解决风险管控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督促限期整改。
二、强化责任落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挂包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定期深入一线开展检查,了解掌握风险管控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建立风险管控清单整改销号制度,及时反馈上报,落实闭环管理。
三、强化隐患整改。各企业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全面消除“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台账,制定管控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隐患整改到位,有效防控风险。
四、强化跟踪管理。各部门单位每季度末18日前报送风险管控进度,直至风险点整改任务完成。
若因领导调整分工发生变化,相应的职责进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上坪乡安全生产风险领导挂钩清单
永安市上坪乡人民政府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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