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安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日期:2018-01-18 10:44 来源:永安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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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安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12月31日在永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永安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报告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其他同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之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我市财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国家结构性减税降费、财政收入增速放缓、融资困难等各种因素的影响,积极主动应对错综复杂的财政经济形势,充分发挥新常态下财政职能作用,着力加强财源建设,不断强化增收节支,深化财政改革,科学筹措调度资金,有效确保了各项支出,全市财政运行态势总体平稳。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2017年全市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收支基本情况: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26240万元,同比减收10617万元,下降4.48%。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8460万元, 与预算调整数持平。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8538万元(含上级专项),增支11918万元,增长4.31%。 

全市平衡情况: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846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95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9300万元,上年滚存结余29237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950万元,调入资金10000万元,收入总计340447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8538万元,原体制上解以及专项上解支出1281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00万元,支出总计30955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0891万元。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市本级收支基本情况:2017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8460万元,与预算调整数持平(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标口径一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7538万元(含上级专项),增支18045万元,增长7.23%。 

市本级平衡情况: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846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95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9300万元,上年滚存结余29237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950万元,调入资金10000万元,收入总计340447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7538万元,原体制上解以及专项上解支出12818万元,补助乡镇支出210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00万元,支出总计30955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089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收支基本情况: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9942万元,增收15570万元,增长63.88%。基金预算支出34580万元,比上年增支1299万元,增长3.9%。 

全市平衡情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994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450万元,上年滚存结余4550万元,收入总计51942万元。基金预算支出34580万元,调出资金10000万元,支出总计4458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7362万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本级收支基本情况: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9942万元,增收15570万元,增长63.88%(注:全市基金预算收入与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指标口径一致)。基金预算支出34580万元,比上年增支1299万元,增长3.9%。 

     市本级平衡情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994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450万元,上年滚存结余4550万元,收入总计51942万元。市本级基金预算支出32360万元,补助乡镇支出2220万元,调出资金100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7362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85万元,支出完成85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入7052万元,支出4828万元,结余2224万元;全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收入20694万元,支出20044万元,结余650万元。 

   上述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均为预计数,待财政决算编成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工作情况 

    2017年,在市人大依法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市财政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以及市人大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严格执行新预算法,有力推动了各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步入了法制化、制度化、常态化轨道。主要工作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努力抓实收入、筹措资金,促进财政平稳运行。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应对经济下行和结构性减税等严峻形势,加强收入征管,统筹安排财力,财政运行基本平稳。一是努力抓好收入组织工作。继续强化收入征管力度,及时掌握宏观经济发展态势,积极应对国家结构性减税等因素影响,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不断完善协税护税机制,主动联合国地两税,加大催收清欠力度,有效确保了各类税收和非税收入的应收尽收。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始终把争取上级支持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会同协助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积极向上争取各类资金,全市共争取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和各类财政专项资金8.95亿元。三是加大债券资金争取力度。全年共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93亿元,着力增加财政可用资金,有效弥补了我市建设资金的不足;争取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资金19.95亿元,置换2014年政府存量债务,预计节约利息0.6亿元。四是努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清理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力度,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年共清理结转结余指标达14684 万元。 

   2.积极筹措资金、调整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发展。坚持以提升经济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大力支持产业协调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多渠道、多层次培植地方财源。一是保障财政支农资金,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加大农业开发力度,争取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生产支持等资金6283万元;加快农业机械化与农技推广水平,争取农机补贴、种粮与良种补贴等资金1490万元;实施农村造福工程,筹措危房改造、农田水利建设、流域治理等资金8134万元。二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促进工业创新发展。大力扶持培育新材料产业发展,安排石墨发展专项资金3120万元;安排工业发展、科技发展、企业技改等专项资金4300万元,切实为企业转型升级、技改扩能、提质增效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认真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争取中央双创补助资金1509万元,充分发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作用,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做好产业结构调整工作,争取工业企业结构调整补助等资金1796万元,提升企业持续发展的后劲和潜力;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负,落实和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扩大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等,减轻企业负担近亿元。三是加强财政引导作用,促进服务业转型升级。为加快发展现代新型服务业,全年安排服务业发展资金220万元、文化发展专项资金180万元、旅游开发专项资金100万元、外经贸企业转型升级资金270万元、农村淘宝项目资金123万元等,从文化、旅游、物流等各方面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3.优先保障重点、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均衡发展。按照“有保有压、民生优先、保障重点”的原则,科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支持社保工作稳步发展。全市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专项支出22301万元。积极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安排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6000万元;稳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在新农保、农村低保等社会保障项目的资金安排方面给予充分保证,从2017年10月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家庭年人均收入4070元提高到6624元;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大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全社会致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氛围已经形成;不断加大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力度。扎实推进双创期间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企业稳岗等工作,不断完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支付贷款贴息51万元。二是支持公共卫生加快发展。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效整合辖区医疗资源,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积极推进三明市永安总医院的组建工作;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投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45元提高到50元;不断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提高财政补助力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三是支持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全年安排教育投入615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1.54%。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工作,落实高中教育阶段经费保障制度,全年共拨付生均公用经费3382万元;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寄宿生“营养改善”工程,继续实施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政策;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继续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政策。支持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安排6198万元用于北塔小学、三中、幼儿园等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改善了我市办学条件和办学环境。 

4.加大基建投入,注重生态,促进经济绿色发展。一是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市本级安排新农村建设资金990万元、美丽乡村建设资金700万元等用于加快新农村建设,争取上级资金3314万元用于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特色景观带建设等;二是支持宜居工程环境建设。安排南三龙铁路永安南站、兴泉铁路、溪源水库等建设资金19017万元;安排人行道改造、背街小巷改造、市政维护等市政项目工程3323万元;安排公路养护、破损路面改造、农村公路补助等1000万元;安排生活垃圾治理、污水处理等1983万元。三是支持生态永安森林建设。继续安排800万元生态文明建设基金;积极向上争取生态公益林补偿、造林绿化以及重点流域项目等资金9256万元,大力支持我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5.加强监督检查、完善绩效,促进制度良性发展。一是全面公开预决算信息。按照新预算法规定时限,及时在相关网站公开2017年财政预算、2016年财政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同时督促预算单位同步公开部门预决算、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市本级部门预决算公开覆盖率达100%。二是进一步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全面开展市本级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对部门的专项预算资金进行事前申报、事中监控、事后评价,对部分项目资金进行绩效重点再评价,财政资金绩效覆盖率达到68.2%;完善专家库,在福建省预算绩效专家管理系统审核通过永安市副高以上职称专家资料20人。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启用福建省政府采购信息系统永安分系统,实行新的网上申报审批程序;同时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力度。四是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2014年出台的《永安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重新修订;制定出台《永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指标管理和财政资金拨款程序的通知》,对财政资金从指标管理、拨付审批、收入核算等方面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制定《关于加强扶贫、涉农、水利专项资金监管的细化方案》,注重源头管控,对扶贫专项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联合审计局、农业局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对扶贫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等方面做了进一步的规范。五是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贯彻《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国有资产的评估行为。逐项完成资产转让评估结果报备,全年累计超过50余项(次);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加大资产清查力度,累计办理资产处置事项(包括调拨、报废事项)30余项(次);完善修订《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资金、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六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债务管理,成立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提高债务风险防控能力。七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认真办理涉及财政的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有力提高了财政预算执行能力和财政工作水平。 

    二、2018年预算草案 

  2018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落实好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融入建设新福建、新三明大局,保障重点、补齐短板、强化弱项,切实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有力的财力支撑和制度保障。 

2018年,我们将综合考虑经济形势和各项收支增减因素,按照“厉行节约、保障民生、预算完整、防患风险”的原则,在收入预算积极稳妥,财政支出“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的基础上,重点向民生工程、社会事业、财源建设及项目建设等方面倾斜。2018年全市预算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36560万元,比2017年同比增收10320万元,增长4.56%。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8760万元,比2017年同比增收10300万元,增长6.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税收返还收入1007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413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21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00万元(清理上年结余7000万元),基金调入27000万元,减去上解支出12818万元,全市体制财力总计232371万元,拟安排全市支出232371万元。 

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8760万元,增收10300万元,增长6.5%(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口径一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税收返还收入1007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413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21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00万元(清理上年结余7000万元),基金调入27000万元,减去上解支出12818万元,补助乡镇支出21000万元,市本级体制财力211371万元。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拟安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137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7850万元(注:全市基金预算收入与市本级基金预算口径一致),比2017年预计完成数36752万元增收21098万元,增长57.41%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收入增收22651万元),基金可用财力57850万元。根据以收定支的原则,拟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7850万元,其中市本级基金预算支出30850万元,基金调出27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8年国资委监管的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通知》(闽财预【2017】60号)和三明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8年三明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通知》(明财企【2017】1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着“量入为出、不列赤字,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预算编制原则及参照省、三明编制范围,2018年度,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拟纳入编制试点范围的企业有5家,分别为永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永安市榕树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和永安市华侨友谊供应公司。参照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方法,收入按上一年度税后利润19%测算,2018年预算收入137万元(其中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待年度分配方案公告实施后,按具体金额调整纳入),支出137万元,收支相等。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根据省市管理权限,我市社保基金预算主要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收支安排(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的统筹级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基金预算由省财政厅负责编制;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基金预算由三明市财政局负责编制)。 

2018年,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收入预计可达7110万元,支出5097万元,当年收支可结余20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收入预计可达23367万元,支出21631万元,当年收支可结余1736万元。 

各位代表,受整体经济形势影响,财政增收压力逐年加大,2018年财政改革和保障任务仍然十分繁重,财政收支形势不容乐观。收入方面:受宏观经济影响,我市房地产、建筑业等行业持续减收,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趋缓,组织收入任务困难重重。支出方面:在保证工资支出、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改革方面以及保障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民生重点项目等方面,均要筹集大量财政资金,财政保障压力持续加大。 

    三、确保2018年预算任务圆满完成的主要措施 

    2018年,我们将围绕财政预算收支目标,以科学发展、创新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为抓手,以发挥财政政策作用为支撑,努力构建完整、规范、透明、高效的现代财政管理制度,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平稳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扩大财政收入来源。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突出实体经济发展,着力抓龙头,注重集群效益,创建产业新优势。大力支持产业发展,支持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共同发展,多渠道、多层次培植地方财源。一是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通过加大科技创新、技术改造等投入推动传统产业升级,引导传统企业按照市场需求合理布局产品开发,丰富产品种类,着重发展深加工产品,推进高端技术项目的建设,发挥龙头企业的重要作用。二是培育壮大新兴产业。聚力发展石墨和石墨烯等新兴产业,加快推进翔丰华、鼎丰碳素、泰启力飞等石墨高新材料项目的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打造高端的石墨及石墨烯产业聚集区;紧抓当前新能源汽车市场加速发展的契机,加大帮扶力度,加快建设。三是增强小微企业活力。围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任务,以县域特色、龙头产业为中心,加大资金投入、强化信贷支持,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大力扶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以更加有力的财政投入,补齐民生短板,推进脱贫攻坚,加快推进各项社会事业的持续发展。一是大力发展教育。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实现“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随学生流动可携带;继续开展薄弱学校改造等工作,着力解决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施教育补短板工程,做好实验幼儿园、槐南中心幼儿园、贡川小学教学楼等项目建设工作;支持提升现代职业教育基础能力,促进水院校企合作。二是加强社会保障。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着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城镇“零就业家庭”和低收入农户家庭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等;加强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支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妇女等关爱保护工作;持续深化医改,以总医院组建工作为契机,整合优化医疗资源,全力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推进养老服务市场化,继续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专业化水平。三是推进精准扶贫。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统筹安排农业、教育、社保、医疗等领域用于扶贫的资金,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切实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四是加快农林水发展。发展壮大农业新产业新业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发展绿色农业、生态农业、品牌农业;加快推进农业信贷担保的建设工作;支持森林管护和培育,着力提高森林质量,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设森林永安、绿色永安;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用好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做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工作。 

  (三)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高财政理财水平深化预算改革。严格执行新预算法,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以及完整性,完善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四位一体”的全口径预算编制体系。二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继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快推进财政支付电子化改革试点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进一步完善乡镇集中支付制度。三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大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力度,构建预算安排和绩效评价结果相结合的有效机制,树立绩效管理理念,扩大绩效管理范围,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质量。四是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强化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加快存量政府债务置换步伐,控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稳妥化解累积的债务风险。五是继续推进预决算公开。以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为目标,认真做好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公示工作,进一步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提高预算透明度。六是加强财政预算监督。强化扶贫资金监管,保障资金安全、有效;推动健全内控体系,加强重点环节风险防控,切实管好用好财政资金。 

   各位代表,2018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做好新的一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各位代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进一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有序有效推进财政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预算任务,为全力推动永安发展再上新台阶作出不懈努力和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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