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户口是集体户,怎么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民政部关于〈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规定,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持集体户口个人单页的,页面上需有详细住址记载并盖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或保管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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