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安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日期:2020-01-06 16:49 来源:财政局预算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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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 12月30日在永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永安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报告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其他同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我市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参加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以及各部门的鼎力配合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落实财政政策,不断强化增收节支,科学筹措调度资金,全力保障重点支出,全市财政运行态势总体平稳。 

  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2019年全市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收支基本情况:2019年,预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65495万元,同比增收7797万元,增长3%。其中:上划中央收入84495万元,同比增收7188万元,增长9.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100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2019年,预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6831万元(含上级专项),同比增支7595万元,增长2.45%。 

  全市平衡情况:当年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1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5000万元,上年滚存结余2788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241万元,调入资金50956万元,收入总计392083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6831万元,原体制上解以及专项上解支出1841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000万元,支出总计36524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6839万元。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市本级收支基本情况:2019年,预计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100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标口径一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3831万元(含上级专项),增支17047万元,增长6.2%。 

  市本级平衡情况: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1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5000万元,上年滚存结余2788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241万元,调入资金50956万元,收入总计392083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3831万元,原体制上解以及专项上解支出18413万元,补助乡镇支出230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000万元,支出总计36524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683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收支基本情况:2019年,预计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1588万元,增收26715万元,增长41.18%。基金预算支出49560万元,比上年减支10618万元,下降17.6%。 

  全市平衡情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158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00万元,上年滚存结余8757万元,收入总计102145万元。基金预算支出49560万元,调出资金50956万元,支出总计10051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629万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本级收支基本情况:2019年,预计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1588万元,增收26715万元,增长41.18%(注:全市基金预算收入与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指标口径一致)。基金预算支出49560万元,比上年减支10618万元,下降17.6%。 

  市本级平衡情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158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00万元,上年滚存结余8757万元,收入总计102145万元。市本级基金预算支出47690万元,补助乡镇支出1870万元,调出资金50956万元,支出总计10051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629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9年,预计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40万元,支出完成14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9年,预计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入9358万元,支出6248万元,结余3110万元;全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收入26031万元,支出25194万元,结余837万元。 

  上述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均为预计数,待财政决算编成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工作情况 

  2019年,在市人大依法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市财政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以及市人大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严格执行新预算法,有力推动了各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法制化、制度化、常态化。主要工作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财源建设,扩宽收入来源。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应对经济下行和结构性减税等严峻形势,强化收入征管,努力培植税源,积极筹措资金,统筹安排财力,促进财政平稳运行。一是积极组织收入。强化责任意识,制定出台《永安市预算单位收入任务考核办法(试行)》,将全年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园区、市直部门,充分调动全市各部门组织收入、扩宽财源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在减税降费大背景下,我市税收收入仍然保持了正增长,全年预计增幅两个点。二是强化税源培植。为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制定出台《永安市税源企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按照“选好选优、培优培强”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企业,实施“一企一策”支持企业发展,促进税源增长。同时,加快培育我市首批确定的8家高成长大企业,按照高成长计划实施办法,及时兑现政策,帮扶企业增产增收。三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严格落实落细中央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企业获得感,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全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2.8亿元。认真梳理涉及民营企业拨款情况,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 四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围绕“跑政策、跑项目、跑资金”目标任务,主动对接省财政厅、财政部等上级部门,积极配合各部门单位向上争取资金,预计全年累计争取10亿元。 

  2.加强资金管理,优化支出结构。一是强化预算执行。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要求,下发《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门预算管理的通知》,加强我市部门预算管理,最大力度集中资金保障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工作。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思想,2019年预算支出安排上,按照财力优先用于民生支出原则,各部门、单位的一般业务经费压缩20%,节省的资金用于保障我市基本民生、支持乡村振兴、扶贫、农业、教育、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其中:教育、文化、社保、医疗卫生、住房保障5类与民生直接相关的支出以及科技、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商业服务业、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粮油物资储备8类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全年预计完成2056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65%。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突出抓好重大民生政策和民生资金落实情况跟踪问效。今年由扶贫办、财政局对扶贫领域及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情况开展联合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落实落地。由财政局、卫计局组织开展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最后一公里”专项督查,重点检查补助资金落实到乡村卫生所及乡村医生情况。将“5.17”洪灾救灾等资金管理与扶贫在线监控系统、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情况相结合,开展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绩效专项督查工作。三是整合资金,推动产业发展。以整合资金为抓手,推进农业结构调整,2019年统筹整合安排本级乡村振兴发展资金2210万元,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积极争取耕地力保护补贴、林业专项资金、生态效益补偿金等农林水上级财政补助资金1.7亿元,用于提高我市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生产的现代化水平。探索设立产业引导基金,推动产业发展,实缴石墨和石墨烯产业引导基金第二、三期资本金2678万元,推动基金投资项目5个,实现项目总投资金额超过8200万元。筹集专项资金,推动我市公铁联运物流港等重点项目运作发展。四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贯彻落实上级政策,逐步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制定出台《永安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若干措施》,拟对部门和单位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等方面着手,全面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持续抓好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监控和自评全覆盖,加大财政政策和项目绩效管理力度。 

  3.加强债务管理,强化风险防控。一是加强规范债务预算管理。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健全公开透明、约束有力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二是坚决遏制隐性债务,禁止违规举债行为。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隐性债务管理的要求,严格项目建设条件审核,区分轻重缓急、科学有序推进。坚决禁止违规举债,禁止违规出具担保和承诺函。三是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切实防范债务风险。加强对全市全口径债务的台账管理,建立债务还本付息动态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债务分年度化解方案和消化计划。同时积极向上争取置换债券,缓解偿还本金压力。四是争取土地储备预算管理试点政策。为切实加强我市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政府债务举借及使用,有效化解存量债务,严控新增债务,提高风险化解防控能力,在我市被列入债务预警县,陷入“前门关、后门堵”的困境情况下,积极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争取政策支持,经省财政厅批准,我市被成功纳入全省首批土地储备项目预算管理试点县,进一步拓宽了我市化解债务风险的通道。 

  二、2020年预算草案 

  2020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提高财政政策的精准度和有效性;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培育壮大新动能,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020年,我们将综合考虑经济形势和各项收支增减因素,按照“保障基本民生、量力而行 、防范风险”的原则,收入预算积极稳妥,与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财政支出在“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基础上,妥善处理好当前收支矛盾,优化支出结构。2020年全市预算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70425万元,同比增收4930万元,增长1.86%。其中:上划中央收入85805万元,同比增收1310万元,增长1.5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4620万元,同比增收3620万元,增长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税收返还收入1007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341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041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00万元,基金调入53000万元,减去上解支出12818万元,全市体制财力总计298698万元,拟安排全市支出298698万元。 

  2020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4620万元,同比增收3620万元,增长2%(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口径一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税收返还收入1007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341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041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00万元,基金调入53000万元,减去上解支出12818万元,补助乡镇支出23000万元,市本级体制财力总计275698万元。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拟安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569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6280万元(注:全市基金预算收入与市本级基金预算口径一致),比2019年预计完成数91588万元减收5308万元,下降6% ,基金可用财力86280万元。根据以收定支的原则,拟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6280万元,其中市本级基金预算支出33280万元,基金调出53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根据省财政厅和三明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相关文件要求,本着“量入为出、不列赤字,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预算编制原则及参照省、三明编制范围,2020年度,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拟纳入编制试点范围的企业有10家(比2019年增加5家),分别是永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永安市榕树百货有限公司、永安市华侨友谊供应有限责任公司、永安市中华百货商场、永安市兴隆蔬菜有限责任公司、永安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安市种子公司和永安市新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参照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方法,收入按国有独资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30%、国有控股企业股利股息收入测算,2020年预算收入168万元,支出168万元,收支相等。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根据省市管理权限,我市社保基金预算主要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收支安排(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的统筹级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基金预算由省财政厅负责编制;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基金预算由三明市财政局负责编制)。2020年,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收入预计可达9527万元,支出6412万元,当年收支可结余31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收入预计可达26952万元,支出26503万元,当年收支可结余449万元。 

  各位代表,受整体经济形势影响,财政增收压力逐年加大,财政收支形势不容乐观,2020年财政改革和保障任务仍然十分繁重。收入方面:中央、省不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包括深化增值税改革,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税率,强化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力度,减免“六税两费”等,短期内,对我市财政收入造成减收影响,减税降费的政策效应在2020年还将继续显现;受去产能政策影响,我市煤炭产能急剧下滑,税收贡献不断缩小;受经济下行以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税收贡献逐年减少,其中房地产及建筑业地方税收从2013年的6.4亿元减少到2019年的2亿元;受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部分外向型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大,企业效益阶段性持续下滑。综合考虑各项增减收因素,2020年财政收入任务仍旧艰巨。支出方面:随着中央调资政策的实施,我市各项工资和福利性等刚性支出不断加大;教育、社保、卫生等政策性配套不断增支扩面;存量债务还本付息压力进一步加大;随着城区扩面,市政维护等城市精细化管理刚性支出也逐步增加;此外,为刺激经济增长,以减税降费、财政扶持为重点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实施也需要财政配套资金。综合以上因素,在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及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民生重点项目等方面,均要筹集大量财政资金,财政保障压力持续加大。 

  三、确保2020年预算任务圆满完成的主要措施 

  (一)坚持质量为本,加快税源培育 

  优化财源结构,拓宽收入来源渠道,增强财源管控能力。一是完善税收监管体系。畅通税源共享信息,发挥税收金财工程控管平台的作用,细化税收考核目录,完善税收预警机制,强化税收和非税能力管控,杜绝跑冒滴漏,严防偷税漏税行为。二是量化收入考核。完善预算单位收入任务考核办法,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努力挖收入、挖潜力,形成促增收合力。三是培育后续发展财源。实施税源企业倍增计划,探索企业资金帮扶与企业预期产出效果挂钩机制,完善“一企一策”帮扶措施,让企业真正得实惠,增强企业税收贡献能力。四是扩宽收入来源。做好政策研究,密切关注中央关于后移消费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等政策制定,加快培育消费市场,发展消费经济,稳定消费税源。积极用好我市老区、苏区政策,发挥资源优势,努力争取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等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增加我市可用财力。五是争取债券资金支持。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心,按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要求,做好发债项目包装,争取列入省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库,确保各类债券资金安全到位。做好跟踪对接工作,争取已列入提前批地方政府债券项目的后续建设资金。六是向政策要效应。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准确把握精神实质,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民生效益的“加法”,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绩效优先,优化支出结构 

  积极筹措财政资金,合理调度,在“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有保有压,统筹兼顾,保障预算支出均衡。一是严肃预算执行。严格控制新增项目支出,除落实中央、省、市规定的重点民生项目以及减税降费项目支出外,最大力度集中资金保障“三保”支出需求,继续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按照我省现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和标准测算,2020年我市 “三保”省定标准保障需求为138872万元,其中:保工资85073万元,保运转6530万元,保基本民生47269万元。为切实兜牢省定标准范围的县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底线,全年预算安排了“三保”支出212559万元,比省定标准保障需求增加73687万元,其中:保工资支出140476万元,保运转支出9943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62140万元。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定期梳理专项资金拨付情况,确保扶贫、环保、社保、医疗、教育、乡村振兴等涉及民生事业支出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特别是扶贫、救灾等民生资金监管,保障资金安全、有效。三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向效益要资金,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严格落实我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若干措施》,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三)坚持依法理财,规范财政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建立全口径预算编制体系,实现预算精细化管理。一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国库库款精细化管理,坚持财力优先用于民生支出原则,聚焦民生八大支出、城市基础设施、生态环保治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重点领域,严格财务制度、强化日常督查,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大力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切实保障国库资金安全。二是强化库款监控。严格出借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大力度清理收回暂付款项,加快资金回笼,缓解库款压力。三是加强债务管理。用好土地储备项目试点政策,以纳入我省首批土地储备试点为契机,积极争取省上政策支持,争取更多的土储专项债券额度。切实落实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按照我市债务化解综合实施方案,降低债务率,争取退出债务预警县。四是继续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认真做好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公示工作,开展预决算公开自查工作。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之年,是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关键之年。做好新的一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各位代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坚持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化改革,落实各项财政政策,加快补齐民生社会事业短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为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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